一、培养目标: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(尤其是致力于地方行政法制建设)的专业人才。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当具有良好的理论研究素质,能够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,了解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;具有创造性思维,具备理论联系实际,独立从事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的能力;能够在国家机关从事行政法制研究工作,以及在科研机构和教学单位从事科研和教学方面的工作。外语要求:熟练掌握一门外语,包括听、写、读、说等,外语水平达到六级以上。计算机要求:能熟练进行文字处理、网络信息处理和应用软件使用。二、研究方向:1.比较宪法;2.行政法学;3.地方政府法制建设;4.行政程序法学。
[金平果大学专业信息库]
01中国宪法
02比较宪法与行政法
03中国行政法
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05法理学和宪法学④810民法学和刑法学
1、《法理学》(第三版),张文显主编,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7年版。
2、《民法》(第三版),柳经纬主编、朱炎生副主编,厦门大学出版社,2008年版。
3、《宪法学原理》,朱福惠主编、郑琼现副主编,中信出版社,2005年版。
4、《刑法总论》,陈立、陈晓明主编,厦门大学出版社,2006年版。